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 实施意见
类别:质检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03 03:34:09   浏览:4644 次 [返回]

为深化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促进我省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按照业主主导、施工落实、监理督促、政府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城建系统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分阶段梯次推进,逐步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2015年下半年开始在设区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新建工程和全省施工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上推行;2016年开始在全省施工合同价5千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上推行;2017年开始在全省市政工程全面推行。

二、工作重点

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地下管线的土建工程中推行建设标准化。

(一)管理行为标准化。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严格执行市政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落实到施工全过程,实现工程进度合理,质量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到位,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强化奖惩措施,加强履约检查,督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兑现合同承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

(二)设计要求标准化。由建设单位提出市政工程标准化和过程中交通管理的要求,设计单位按标准化要求进行主体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规范图纸设计深度,图审机构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审查把关。推行半成品、成品标准化,推行预制构件(含中小跨径桥梁的预制梁)工厂化生产。对于重要结构的特殊部品、部件(桥梁伸缩缝、支座、锚具及预制构件等)实行专项排名和黑名单制度,定期颁布目录和产品价格。

(三)工地建设标准化。按照《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重点抓三集中,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集中加工、标准构件工厂化集中生产,施工现场实行封闭规范管理。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及施工便道和过程中的辅助生产设施,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施工干扰,提高施工管理效率。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四)施工工艺标准化。按照《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和有关规范标准,细化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地下管线等各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强化道路工程填筑材料以及摊铺、压实工艺控制。强化桥梁工程桩基清孔、预应力张拉等工艺控制,推行预应力智能张拉设备和智能循环压浆设备。推行隧道工程湿喷工艺。

(五)过程控制标准化。建立工艺操作首件分析制度,评点分析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抓好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和成品构(配)件、实体工程质量的自检和抽检,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对隧道掌子面、桥梁施工现场、梁片预制场等施工现场配备远程监控系统。推行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以及岩土工程第三方监测制度。

(六)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重点抓好关键机械、设备和模板的进场检验和审查、审批制度,特别是桥梁及构造物工程模板、架桥机和起重机械设备,隧道工程二衬台车、砼喷射设备,水泥砼、沥青砼及各种混合料拌合设备,碎石加工设备及各种砼、混合料摊铺设备等。推行专业厂家生产的架桥设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行措施,负责督促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研究标准化,了解标准化要求,掌握标准化做法,要亲自抓、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830日前报省厅备案。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915日前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新开工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报备。

(二)细化要求,印发标准。细化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具体要求,省厅将印发设计要求标准化指导意见;管理行为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等考核标准,扎实推进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各地要按照考核标准要求,真正把标准化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建设环节、每一道施工工序、每一个施工节点,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强化考核,奖优罚劣。按照考核标准,省厅将建立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季度考核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季度考核机制,明确具体考核及奖惩办法。将施工、监理单位考核结果纳入施工、监理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将信用综合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将建设单位考核结果通报全省,表扬先进,鞭笞落后。

(四)合同约束,制度保障。要建立合同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对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标准化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同时将推行标准化涉及的相关增加建设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并单独计量支付,强制执行,杜绝随意压缩合同工期。对已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标准化的要求疏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合同文件未明确的事项,可采取补充合同或奖励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促进设计、施工单位推行标准化。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在市政工程行业中广泛宣传推行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奖惩措施和办法。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省市政建设标准化典型观摩会,各设区市(含平潭)轮流承办。

上一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下一篇:隧道施工安全九项规定